司法机构作为合法性丧失原因的作用

如今,互联网和所谓的社交网络创造了一个更加复杂和矛盾的世界,这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这是无可争议的观察结果,即过多的信息会产生错误信息,就像价值观的倍增一样​​使它们变得模糊且不重要。交流的手段和工具从来没有如此多和如此容易获得,现在形成了一个由人和群体组成的宇宙,事实上,他们并不交流,而只是敲定先入为主的观点,这些观点除了产生自我肯定,最终会导致分歧的增加和延续。 在主体日益迷失方向和困惑的社会现实中,人们期望法律和代表法律的机构能够有效地为个人和集体期望提供最低限度的稳定,以便让人们实现在社会中的存在。世界,并根据一些先前合理的规范来指导他们的生活和行为。 事实上,众所周知,在现代民主国家,公法学者普遍接受的少数惯例之一是这样的结论:司法机构的核心职能是通过对有争议的案件适用法律来平息社会冲突。

社会合理地期望通过司法判决

冲突能够得到结束。这也正是法律秩序赋予司法判决既判力的排除效力的原因。 显然,马丁·莫洛克和洛萨·迈克尔警告说,从长远来看,只有司法机构的决定被其管辖范围内的人接受为合法,并且当他们将争端置于司法管辖之下时,司法机构才能很好地实现安抚功能。司法程序(我引用):“因此,管辖权就像在法治基础上的民主国家中行使的所有公共权力一样,源于接受人民(Akzeptanz des Volkes)作为其接受者和主权者的接受”。[1] 人民的接受,很好理解,虽然它意味着司法裁决的合法性要求,但显然并不意味着法官的形象反复无常,他们经常屈从于大多数人的情绪。从更长远的角度和结 卡塔尔手机号码列表 构上看,司法判决的合法性及其获得的接受只能通过这些判决无可争议地服从和遵守法律和宪法而实现民主。事实上,当司法机构在履行其职责时展现出效率和功能时,它无疑有助于增强法律的主要功能,包括稳定人类期望,作为指导其未来行为意义的工具。


总之我认为重要的是要强调

回顾我在2012 年打开宪法与权力专栏的文章中所写的内容,司法机构,尽管已经说过了一切,但不能不对其功能提出质疑,屈服于放弃法律的愿望,无视立法者的选择,以保证变相行使特定的政治和道德职能。然而,不幸的是,我们不得不同意美国著名保守派、地方法官、前耶鲁大学教授罗伯特·H·博克(Robert H. Bork)的说法,即司法部门和法学院同时都在与法律的诱惑作斗争并遭受痛苦。政治[2] . 根据博克的说法,在法律中,政治诱惑的时刻就是选择的时刻,当法律的实施者意识到他的正义观点或道德观点(个人势在必行)没有完全或充分地受到 巴西数据 法律保护时,或宪法的任何条款。然后,他必须在他的正义观念和他与法治的联系之间做出选择。在这里,对正义的渴望,其本质似乎如此明显,却显得更加具体和令人信服,而法律的规定却显得如此枯燥和抽象,使得远离政治成为一个不能令人满意的建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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